logo 朝陽首頁 | 新版首頁 | English | 網站地圖 | 回首頁
  採購組 常見問與答  
 

發佈日期:2015-12-14

發佈單位:採購組


以電話及郵遞書面通知,是否具效力?


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十八條規定:「機關依本法對廠商所為之通知,除採購法另有規定者外,得以口頭、傳真或其他電子資料傳輸方式辦理。」

返回上一頁

 
     

通過A+優先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
連絡地址:41349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  TEL:886-4-23323000  FAX:886-4-23742307
Copyright © 2007. All Right Reserved. 本網站所有內容未經許可授權,禁止以任何方式發表使用。 瀏覽人次:43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