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|
||
最新消息 | ||
為保障消費雙方應有之權益,本校各單位辦理活動租賃遊覽車,請依交通部公路總局訂定之「遊覽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(詳如附檔)辦理。發佈日期:2015-09-30 發佈單位:採購組 附件下載: 下載 1040930.doc 承 辦 人:黃美玲 分機號碼:6101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4年9月30日 發文字號:總(採)字第1040930001號 主旨:為保障消費雙方應有之權益,本校各單位辦理活動租賃遊覽車,請依交通部公路總局訂定之「遊覽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(詳如附檔)辦理。 說明: 一、 依教育部104年9月18日臺教綜(一)字第1040128901號函辦理。 二、 如有未盡明瞭之處,請逕洽總務處採購組。 總務處 |
||